财税学院举办“新时代财税与反腐败治理”研习会

发布者:徐剑飞发布时间:2018-05-21浏览次数:34

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艳 学生记者 李红)5月14日下午,财税学院党委在文泉楼北403会议室组织开展了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暨“党建引领一流学科建设”研习会。本次研习会的主题为“新时代财税与反腐败治理”。研习会由院党委书记周巍主持,会议邀请到湖北省财政厅监督处副处长罗时军同志参加,院党委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支委成员、学生辅导员及部分党员学生参加学习。会议发言人分别为学院无党派人士郭月梅教授、财政系支委王银梅教授及税务系党员代表田彬彬副教授。

会议伊始,周巍讲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财税是国家治理基石,全面从严治党是“四大战略”的重要保证。本次学习是根据学校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暨学院“党建引领一流学科建设”活动方案,结合我院专业特色举办的党建特色活动,活动准备期间得到了校党委万清祥副书记及校纪委有关领导的悉心指导,研习内容主要围绕我院三位教师代表在该领域的部分研究成果展开,希望能使全院师生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学术研究上引起共鸣。

田彬彬副教授基于机构独立性与改善收入分配的视角对新时代反腐败制度建设及效应和大家交流。他首先对他反腐败独立性的研究进行介绍,该研究发现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可以较大程度地提升反腐败力度,因此国家监察委等更为独立的反腐败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必将极大地提升我国现行反腐败力度。然后,田彬彬从改善收入分配的视角介绍了其另一研究成果——《反腐败与收入分配差距》,研究发现较高反腐力度的省份比较低反腐力度省份会拥有更小的居民收入差距,腐败现象的肃清能有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可见反腐的重要性。根据研究结果他提出,一方面为了进一步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另一方面,需要重塑党员意识,锤炼党性,不忘初心。

王银梅教授就新时代预算监督与腐败和大家进行分享。她对预算和预算监督的本质进行介绍,表示反腐的关键在于约束公共权力,而预算天生是约束公共公权力的制度工具,因此预算是反腐“利剑”。王银梅强调,需要从民生角度出发进行预算监督和反腐,思路上需要加强预算监督,路线上新时代预算监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并提出了三个具体措施,一要建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常态机制,保持渠道畅通;二要完善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机制,公开百姓易懂、可信任的信息;三要完善预算监督相关专业宣传培训机制,让百姓能真正加入预算监督中。

郭月梅教授围绕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问题研究发表了她的看法,提出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是推进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出台13年未修改,修改迫在眉睫。针对现行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成效,郭月梅从立法、体制、执法、管理四大层面进行问题剖析和反思,最终提出六条完善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建议,具体包括:完善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法律体系,健全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体制,规范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主体的执法,创新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承担方式——“黑名单”制度,完善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配套措施,以及强化财政违法行为主体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随后,湖北省财政厅监督处罗时军副处长讲话。他表示,今天参会的很多是即将踏入社会的学生,学生参加这样的反腐教育意义重大。同时,听了三位专家的发言他收获颇多。监察独立性对于新时代反腐败十分重要,预算监督作为一种源头上的反腐研究也非常有必要,同时,财政违法行为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不断改变,《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确实急需修改。罗时军就此次研习会进一步提出希望,希望各位老师在日后的理论性研究成果汇报以及授课中可以加一些案例事例,进一步增加感性认识,更好地传达研究成果。

最后,周巍总结提出两点启示,一是财税服务于党和国家治国理政,我们无论教师还是学生在日后学习中都应进一步拓展视野,融合多学科多领域学习;二是我们财税科研人员应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部门决策咨询。同时强调,作为财税人,需要不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扎根中国大地,研究中国问题,提出中国方案,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道路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