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就社会治理问题采访杨灿明校长

发布者:姜雨杭发布时间:2018-04-23浏览次数:82

新闻网讯 4月19日,人民日报刊发专栏文章《矛盾解在萌芽时(深阅读·社会治理新探索)》,报道了我校校长杨灿明教授学习十九大报告关于社会治理的体会观点。此前,人民日报记者就这一话题对杨灿明校长进行书面专访。现将采访实录全文发布如下:

杨灿明表示,“这种机制使边界之间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中,在社会治理层面满足了不同城市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1.杨校长,您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想问一下您,为什么要强调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的变化带来了主要任务的变化,与此同时,社会治理的任务和目标也在发生变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治理要实现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以及专业化,是针对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任务发生的新变化做出的新判断,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早在2016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就做出明确指示,指出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以及专业化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模式转变的需要。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这种模式的转变,意味着在社会治理新形势下需要更新社会治理的方式、理念和思维,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2.您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状况?

答:目前,我国社会治理状况总体上很好,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社会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深化。社会治理的体制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使得各类社会治理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各种沟通渠道不断健全,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层面不断得到优化和完善。

二是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逐步纳入到法治轨道,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力量不断凸显。

三是信息科技手段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正日益被广泛运用。通过采用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系统及时监控和反映社会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和专业化的优势日益显现。

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是,社会矛盾和问题依然交织叠加,社会治理任务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首先,基层社会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许多群众直接找基层政府反映诉求,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地方政府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依然不强,群众上访和地方政府拦截上访形成尖锐冲突。

其次,因征地拆迁补偿、企业环境污染、拖欠劳工福利以及医患矛盾纠纷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不断频发,这些事件常常具有潜伏性,一旦发生并通过网络媒体扩散,将容易影响局部的社会不稳定。

最后,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业人口大量流入城市,城乡社会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给城乡社区治理带来了管理上的困境。同时,流出的农业人口并没有享受与城市人口同样的社会公共服务,农民“市民化”程度不高,城乡社区的治理体系的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引发了更多的社会矛盾。

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对于坚定社会治理战略目标、坚持社会治理性质、把握社会治理方向、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


3.十九大报告中,不仅提到了“四化”,还提到了加强社会治理的五个方面,您如何看待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这五个方面?

答:社会治理的基本战略和基本方向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必须从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

这五个方面的建设密不可分、缺一不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全局,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是不同的局部。局部目标的实现需要围绕全局展开,同时,全局对社会治理的局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实现社会和谐有序、人民幸福安康的社会治理目标,需要全局和局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及其局部建设,需要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等方面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是新时代打造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新方法、新思维,贯穿于社会治理的诸方面。


4.在加强五个方面中如何贯彻“四化”,您认为下一步需要更加注意从哪些具体方面着力?

答: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强化社会治理的有序参与,建设更具包容性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公民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能动作用,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参与治理的引导,维护社会治理的良好秩序。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让权力行使者真正践行“天下为公”的理念;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理念,使公民真正认同法律的权威,让社会矛盾及时在法律那里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第三,借助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利用新兴科技来建立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推动社会治理的智能化;充分利用高新科技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打破社会治理信息的不对称、部门之间信息割据的格局。

第四,以科学的态度打造专业的社会治理队伍,增强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防范与化解的专业化需要;根据社会治理不同领域的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选择不同的社会治理主体和治理方法,不断建立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测评体系,精准掌握社会治理政策成效,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自我完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有力地回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任务的挑战,必将成为今后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行动指南和思想武器,指引着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迈向现代化前进。